營利事業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後,產品保固成本應作為銷售費用或銷貨成本?


企業銷售產品之正常保固成本(如提列正常售後服務保固負債準備之成本),是屬於為使存貨達到可供售之狀態及地點所須負擔之成本。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5號「存貨」第5條之規定,存貨成本包括所有購買成本、加工成本及為使存貨達到可供售地點及之狀態之其他成本。因此,如果產品保固成本係正常保固維修服務,依其性質應作為銷售成本較為適宜。


CASPER 電話諮詢0929231208 (手機、line)
line / wechat 帳號: investtaiwan

公司設立  節稅規劃  免稅申請  投資抵減  
外商投資  陸資來台  併購融資  二代傳承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CASPER企業方舟 的頭像
    CASPER企業方舟

    CASPER企業方舟 www.taxconsult.tw

    CASPER企業方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